关于梅林大道与祁门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欣叶安康大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2-05-11 09:46:5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自然资函〔2022〕235号
关于梅林大道与祁门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欣叶安康大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不动产单元代码:341002800022GB00053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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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梅林大道与祁门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于2022年4月7日至15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用地面积3448.2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833.8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236.4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97.35平方米,容积率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图)。
二、项目规划新建一栋11层建筑,功能为酒店、办公;建筑退东侧用地界10米,退西侧用地界6米。
三、项目车行主出入口沿祁门路设置,次出入口沿梅林大道设置,共配电机动车位67个,其中地上3个,地下64个(含15个充电桩车位)。
四、项目建筑设计中不得出现类似套型住宅的功能布局,不动产最小登记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项目总计容面积20%的商业房产须支持且不得销售和抵押,位于建筑9层、10层、11层。
五、建筑立面效果请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外墙用材档次应高。
六、建设单位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及道路的竖向关系,各类工程管线入地埋设。相关的环保、消防、供电等方面落实有关批准手续。
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1〕55号)的要求做好设计;相关节水设施按照《黄山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黄建城[2017]97号)的要求执行。
八、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建规[2013]166号)要求在现场设立规划许可公告牌。
九、请按此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应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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