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南新城某幼儿园大面积搭建光伏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的回复
时间:2023-11-15 16:57:03
来源:黄山房产中心网
凌书记您好,我是江南新城13幢居民,帜*幼儿园在三层楼顶大面积搭建光伏,面积600多平,该幼儿园距13幢距离20-30米,该项目的搭建对13幢将会造成长期的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领导导能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了解居民意见.谢谢!
官方回复: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屯溪区政府工作人员即赴实地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江南新城棕榈苑14幢产权系个人拥有,现租给**幼儿园开展教学活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该项目经国网黄山供电公司受理登记、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实施。关于光污染问题,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下一步,相关责任单位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矛盾化解,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11月10日,屯溪区阳湖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项目详情及相关法律法规,您表示理解。如还有疑问,请与该镇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59-21670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